國網山東綜合能源服務 費縣上源熱電線路運維服務項目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項目建設單位為國網山東綜合能源服務 ,建設資金來自招標人自有資金。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本批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招標人委托 (以下簡稱“招標代理機構”),采用公開招標方式進行招標。
2.招標范圍
2.1項目介紹
項目
項目
項目規模與內容:從費縣上源熱電 廠外第一基桿至110kV上泉變電站墻外第一基桿的線路,線路長度6千米、桿塔40基。
運維期限:2021年4月至2022年3月。
通過公開招標,確定中標單位,中標單位根據招標方要求簽訂合同,招標方根據自身現場需求,要求采購中標單位提供相應線路運維服務。
2.2本項目共1個包,確定排名第一位的投標人為最終中標單位。
2.3 本項目無最高限價。
2.4服務內容及要求
本次招標的運維服務的具體內容為:對從費縣上源熱電 廠外第一基桿至110kV上泉變電站墻外第一基桿的6千米線路、40基桿塔的運維服務。具體要求如下:
受托人應按照國家電網 關于線路運行管理的有關規定,做好委托線路的線路安全管理、日常運行維護、常規檢修、事故搶修、大修、技術改造、零購等工作,確保目標資產安全可靠運行,保證受托資產完好。
運行管理目標:符合委托人及國家電網 輸配電線路運行管理要求。
服務期為2021年4月至2022年3月,共12個月。受托方應嚴格執行委托方安全生產及運行情況報告制度,及時上報事故、運行情況。發生事故應迅速組織應急搶修工作,并在規定時間內提交事故分析報告。每月5日前應將上月的“運行月報”報送委托方,月報內容包括巡視運行情況、檢修消缺情況、主要事件及運行分析、資產變動情況等;應及時報送半年度、年度運維報告;受托方方應于合同結束后30日內將合同期限內的運維服務總結匯報報送委托方。
3.投標人資格要求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企業法人,須具備完成相應招標項目的能力,并在人員、設施設備、資金、資格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付等承擔招標項目的能力。
3.1投標人及其投標的服務須滿足如下通用資格要求:
(1)必須具有完成招標項目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2)完成過與招標項目相類似的同等或以上技術要求的項目。
(3)取得招標人要求的有效認證證書及年檢記錄。
(4)取得國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范標準規定的有效許可證。
(5)應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商業信用。
(6)提供的同類服務未因該服務原因出現過事故;或出現過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處理,并得到國家電網公司系統的驗證。
(7)在合同執行過程中,未因投標人的交付拖延問題而嚴重影響施工和工程進度;或出現過其它重大問題,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處理,并得到國家電網公司系統的驗證。
(8)在國內招投標活動、合同履行、后續服務過程中,未受到國家電網公司、其所屬單位的質量或履約服務投訴。自投標截止日前180天內未發生因人為因素造成的重大人身死亡事故,90天內未發生因人為因素造成的人身死亡事故。自投標截止日前3個月內未發生因人為因素造成的一般質量事故,6個月內未發生因人為因素造成的重大質量事故,1年內未發生因人為因素造成的特大質量事故。
(9)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10)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為招標人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被責令停業的;
被暫?;蛉∠稑速Y格的;
財產被接管或凍結的;
在最近三年內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或重大工程質量問題責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實的;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批)次招標相應標包投標。
3.2投標人及其投標的服務須滿足相應招標項目的專用資格要求如下: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設有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并具有良好的從業信譽。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具有有效的四級及以上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
參加本次招投標活動近三年內,經營活動中沒有違法記錄。
近三年具有電力施工項目業績6個及以上。
報名時間:
4.1報名時間:2021年3月5日至2021年3月9日,上午9:00時至下午16:00時。
4.2報名方式:凡符合資格要求有意參加本次招標的投標人須將企業營業執照副本、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業績合同、開戶許可證、投標報名表、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及被授權人身份證等上述證件的復印件加蓋公章掃描為一套PDF格式發
5、
招標
代理機構:
聯 系
發布時間: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