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中國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國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等相關條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投標人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財務狀況報告和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 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貨物和專業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 參加招標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具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的證明材料。 2.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3.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招標采購活動。否則,皆取消投標資格; 4.為本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投標人,不得再參加該采購項目的其他采購活動; 5.本項目不接受投標人以聯合體方式進行投標; 6.投標人必須向招標代理機構購買招標文件并登記,未經向招標代理機構購買招標文件并登記的潛在投標人均無資格參加本次投標。 7.供應商需具備相關經營范圍;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供貨及安裝能力; 8.經信用中國 、中國 等渠道查詢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取消投標資格(提供“信用中國、中國 ”網站的上述查詢截圖,時間為開標截止時間前 10 天內; 以上 1-8 項為必備資質,缺一項或某項達不到要求,按無效文件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