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國有經營性資產環城南路1118號部分房屋租賃項目競爭性磋商公告
1.競爭性磋商條件
國有經營性資產環城南路1118號部分房屋租賃項目已經批準,發包人為云南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省政府辦公區服務中心,資金已落實,現由云南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省政府辦公區服務中心(以下簡稱“發包人”)委托云南鑫德招標咨詢 對國有經營性資產環城南路1118號部分房屋租賃項目采用競爭性磋商方式擇優選定實施單位。
2.項目概況與采購范圍
2.1項目概況:根據《云南省省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使用辦法》(云財資【2020】127號)文件的規定和《省級機關對外經營和閑置資產集中統一管理工作方案》的要求,采用競爭性磋商的方式,對國有經營性資產環城南路1118號部分房屋進行公開租賃。 ?
2.2采購預算:年租金總價不低于人民幣544714.56元。
2.3資金落實情況:已落實
2.4采購范圍:國有經營性資產環城南路1118號部分房屋租賃項目,環城南路1118號辦公樓面積2154.39平方米(樓層為1層東面一側、3層、4層、5層),按年進行出租,擇優選擇承租單位。出租標的情況詳見第五章發包人要求。
2.5標的坐落位置:云南省昆明市環城南路1118號。
2.6房屋租賃用途要求:房屋證載用途為商業服務及商業經營。必須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預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導致租賃合同不能履約的,責任由承租人承擔。
2.7租賃說明:1.出租標的房屋建筑面積、使用面積以及房屋的當前狀況以現場勘查結果為準,出租方及交易所不承擔公告披露所列面積與實測面積差異等責任,不調整相應的租金價格。不對房屋的可使用價值作任何承諾。 2.意向承租方在申請承租前應自行至出租標的現場仔細查看,并向相關部門了解出租標的實際情況。 3.出租標的整體出租,租賃期以實際簽約時間計算。 4.承租方與出租方協商同意后,允許進行部分轉租、分租,承租期間承租方是該承租房屋的實際管理人,應負責轉租、分租房屋的安全管理,并承擔轉租、分租房屋帶來的房屋財產安全、人身安全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承租方不履行承租房屋的安全管理責任,出租方有權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承租方須承擔違約責任。 5.出租標的權屬清晰,承租方應接受出租標的現狀,成交后,不能以該現狀影響其工商、消防、安檢等手續辦理,致使不能按預想方案使用房屋為由,要求解除、變更《房屋租賃合同》或要求出租方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6.承租方如對出租標的進行裝修改造,須經出租方書面同意,費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且裝修改造須與租期相適應。并對裝修后的消防、電梯等安全問題承擔完全責任。合同期滿退場或提前退場時,不得向出租方提出彌補裝修改造費用的請求。 7.承租方對出租標的使用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當地規章的規定。本次招租房屋用途不得用于金融集資及民間借貸等行業。 本公告僅為本次出租的簡要說明,意向承租方在做出申請承租決定之前,應仔細閱讀出租方提供的資料,并自行到現場進行踏勘。
2.8租期:3年,合同一年一簽。
2.9租金及履約保證金支付: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先支付后使用。履約保證金為年租金的10%,履約保證金在委托方交付房屋前提交。合同終止且無承租人責任后履約保證金無息退還。
2.10標段劃分:不劃分標段。
3.磋商申請人資格要求
3.1資格要求:磋商申請人須為依法設立、有效存續的境內企事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3.2財務要求:財務狀況良好,提供投標人2020年度至今任意一年度的財務狀況報告復印件。
3.3信譽要求:信譽良好,當前未因不良記錄被行政主管部門暫停或取消投標資格,未被信用中國( ) 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未被國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 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黑名單)。
3.4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
4.資格審查方法
本項目采用資格后審。
5. 競爭性磋商文件的獲取
5.1凡有意參加的磋商申請人,請于2022年7月15日9時至2022年7月21日17時,至云南鑫德招標咨詢 (昆明市五華區科普路503號固地尚誠商務中心B座9樓)攜帶單位介紹信獲取競爭性磋商文件,競爭性磋商文件每份售價600元,售后不退。
5.2 發包人不提供郵購競爭性磋商文件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