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澄清項
澄清前內容
澄清后內容
1
招標文件 第三章評標辦法(綜合評估法)
評標辦法前附表資格評審(一)企業基本情況
(1)資質條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的得5分。此項滿分5分。
(2)考核期內完成過類似工程項目:2019年7月至投標截止日期止承接過或完成合同金額達6.8億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每個得2分,該項滿分12分(業績以廣西建筑業企業誠信信息庫為準)。
(1)資質條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的得5分。此項滿分5分。
(2)考核期內完成過類似工程項目:2019年7月至投標截止日期止完成合同金額達6.8億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每個得2分,該項滿分12分(業績以廣西建筑業企業誠信信息庫為準)。
2
招標文件 第三章評標辦法(綜合評估法)
評標辦法前附表資格評審和技術標評審,里面的項目經理業績
(3)項目經理業績:2018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期完成過單項合同金額1.5億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項目業績,每項得4.5分,滿分9分。
(3)項目經理業績:2019年7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期完成過單項合同金額1.5億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項目業績,每項得4.5分,滿分9分。
3
招標文件 第三章評標辦法(綜合評估法)
評標辦法前附表資格評審(三)技術負責人情況
(2)技術負責人業績:2018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期完成過單項合同金額6億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項目業績,每項得5分,滿分5分。
(2)技術負責人業績:2019年7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期完成過單項合同金額1.5億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項目業績,每項得5分,滿分5分。
其余內容不變,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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