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黃金集團石湖礦業 純電動自卸車及充電樁采購項目公開詢比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中國黃金集團石湖礦業 純電動自卸車及充電樁采購項目 (招標編號:CNGZB-SHKY2025-0601)已由相關部門批準,項目業主為中國黃金集團石湖礦業 ,采購資金來自企業自籌(資金來源),項目出資比例為100%,資金落實情況為已落實,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交貨 投標方需在投標文件中明確具體交貨時間安排。
2.3招標范圍:采購純電動自卸車二臺(實載 40-45 噸)及充電樁一臺,用于礦區運輸礦石及尾砂。
2.4招標控制價:約150萬元(含稅)。
2.5招標方式:公開詢比采購。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方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和組織機構代碼證(或三證合一的營業執照)。
3.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記錄及不良商業行為。
3.3具備本次招標產品的供貨、安裝、調試、售后等相關服務能力,若為代理商投標,需提供生產廠家針對本項目的唯一授權書。
3.4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5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資質文件由評標委員會在開標時進行審查)。
4.純電動自卸車總體要求
★1、車型應是國家工信部《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和《交通運輸部道路運輸車輛達標車型公告》目錄中的產品。
★2、車輛應通過國家3C強制認證并列入工信部車輛公告產品,滿足國家《汽車掛車及汽車列車外廓尺寸軸荷及質量限值》(GB1589-2016)、《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7258-2017)以及交通運輸部《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2016年第62號令)等強制性標準要求,是國家允許生產、銷售、入戶的定型車輛。投標人應書面承諾負責上牌(包含上牌費用、保險費用(交強險、商業險、提供保險明細表)、招標方負責協助)、上牌不受質疑。
3、車輛應為進入國家工信部《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的新能源車。
★4、提供車輛總成、附件、零部件及車輛出廠合格證等質量證明文件。提供整套設備的技術文件、整裝設備質量合格證書。應有設備各部件的規格型號說明和操作、維修、保養手冊,對應版本的中文各一套。
5、車輛安裝完畢所有附件和設施后,前后軸負荷不超過廠定空載軸荷,確保前后橋制動力達標,通過車輛檢測線,保證車輛注冊登記及使用安全。
★6、礦區運輸金礦石(粒度350mm*35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