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樞紐普速系統(江北地區)改建工程 勘察設計NJPSJB-SJ1 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南京樞紐普速系統(江北地區)改建工程 已由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發改基礎〔2021〕1629號 批準建設, 項目建設資金來源: 自籌 ,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本次招標設 1 個標段, 即 勘察設計NJPSJB-SJ1 標段 (1)項目概況: 南京樞紐普速系統(江北地區)改建工程設計范圍,西端自既有京滬線永寧鎮站(含)西咽喉引出,向北拆除浦口北站后南繞至既有京滬跨G205大橋北端,北端自江北新區葛塘街道畢莊村附近畢莊線路所引出至新建南京北站。其中:含改京滬客線、改京滬貨線、改寧啟線、改林浦線、改乙烯專用線、客整所客車出入段線等相關工程。 其中改京滬貨車線14km,改京滬客車線10.4km(含南京北站普速場),寧啟浦口北上、下行聯絡線9km(單線),改寧啟上、下行線15km,改乙烯專用線2.6km(單線),改林浦線1.3km,新建客整所客車出入段線3.7km(含機務折返段及客整所),寧啟施工便線3.1km、林浦施工便線1.6km。 (2)招標范圍: 本工程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施工配合和后續服務等各階段所必需的全部勘察設計文件的編制及相關工作(包括定測、初步設計及概算、補充定測、施工圖設計及預算,涉及鐵路穿越設計,地下管線勘探,協助業主進行項目報批、評審、圖紙審查、招標等工作,組織設計技術交底、組織和檢查派駐現場設計代表配合施工,參加各階段設備系統聯合調試、試運營配合、竣工驗收和正式驗收、質保期的服務等)。 并完成相關專題包含節能、立交安評、地質災害評估、壓覆礦、外部規劃條件、相關安全評價、環境影響評價、防洪影響評價、水土保持、文物保護、鐵路沿線景觀規劃、涉鐵交通組織、后河改移方案。 (3)計劃工作周期: 2022年5月30日前完成項目初步設計; 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所有前置要件的批復和初步設計批復; 2022年7月30日前完成施工圖設計; 2022年10月30日前完成施工圖審查,取得審查意見。 后續服務:工程建設期及試運營期。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企業資質要求:
(1)投標人應具有鐵道行業甲(Ⅰ)級及以上設計資質和工程勘察專業類(工程測量)甲級及以上資質和工程勘察專業類(巖土工程(勘察分項和設計分項))甲級及以上資質; (2)本標段接受聯合體投標,投標人如以聯合體形式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①聯合體單位總數不超過2家; ②聯合體牽頭人必須具有鐵道行業甲(Ⅰ)級及以上設計資質; ③聯合體資質應滿足第(1)條的規定;聯合體應在聯合體協議書中明確分工,且聯合體各方承擔的工作不得超過其資質的范圍。 (3)投標人(含聯合體各方)具有有效營業執照和資質證書。
3.2 企業業績要求:
(1)投標人(或聯合體牽頭人)近五年(自2017年1月1日起)有已完類似工程(設計速度為120公里/小時以上鐵路工程或鐵路樞紐工程)的勘察設計業績。
3.3 企業信譽要求:
(1)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日當天,投標人(含聯合體各方)在江蘇省公路水運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等級評價為B級及以上。 (2)截止投標文件遞交時間當日,投標人(含聯合體各方)未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3.4 企業財務要求:
/
3.5 人員資格要求:
(1)
3.6 其他要求:
(1)本項目 接受 接受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2)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單位,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否則,相關投標無效。
(3)在“信用中國”網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投標人,不得參加投標。
4.資格審查
本項目采用公開招標、資格后審的方式。
5.評標辦法
本項目采用綜合評估法。
6.招標文件的獲取
6.17.投標文件的遞交及相關事宜
7.1 踏勘現場的時間和
7.3 投標人應充分考慮上傳文件時的不可預見因素,未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完成上傳的,視為逾期送達,招標人(“江蘇交通招標投標交易平臺”)將拒絕接收。
7.4 本項目采用不見面開標方式進行公開開標,開標
未曾在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www.dlztb.com)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注冊。登錄成功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說明下載投標文件!
項目 聯系人:李楊
咨詢電話:010-51957458
傳真:010-51957412
手機: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郵箱:1211306049@qq.com
備注: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注冊網站并繳納因特網技術服務費后,查看項目業主,招標公告,中標公示等,并下載資格預審范圍,資質要求,招標清單,報名申請表等。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操作流程按公告詳細內容為準,以招標業主的解答為準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