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物 投標人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并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掃描件。 3.2 財務要求: 投標人應提供2018-2020年審計機構出具的無保留意見的財務審計報告及經審計的財務報表(成立時間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起年度審計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 3.3 業績要求: 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投標人至少具有兩項緩蝕劑供貨業績,并提供相關業績證明材料。 相關業績證明材料包括:業績合同關鍵頁原件掃描件(如合同首頁、合同簽訂日期頁、交貨日期頁、雙方簽字蓋章頁、供貨范圍/工作范圍描述頁,原件備查)、供貨過磅單或結算單原件掃描件。未提供有效證明材料或證明材料數據不足的業績將視為無效業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