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政府采購法》第22條條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投標人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財務狀況報告,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 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 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具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的證明材料。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否則,皆取消投標資格; 3、為本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投標人,不得再參加該采購項目的其他采購活動; 4、本項目不接受投標人以聯合體方式進行投標; 5、經信用中國 、中國 等渠道查詢后,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取消投標資格。 ; 6、其他資質條件: 投標人需具有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 資質、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項目經理須具備建筑工程專業二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且注冊證、執業資格證和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三證齊全; 投標人可對上述項目進行投標,但不得就本項目中內容進行拆分投標,所投內容必須完全響應詢比文件所列內容; 外省投標人需提供進青備案登記證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