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業主綜合業務樓場區施工用電工程項目已批準建設,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
2.2 項目
2.3 項目概況:本項目采購內容為河南省尉氏縣 場區施工用電工程施工項目。
2.4 招標范圍:施工圖紙內和工程量清單范圍內的全部內容。
2.5項目工期:30日歷天。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港澳臺除外)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單位;
3.2投標人須具有有效期內的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含)及以上資質,同時具備許可證頒發機關頒發的電力設施施工《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承裝、承修、承試五級及以上資質,并具有在有效期內的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3.3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機電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及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且未擔任其他在建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
3.4投標人和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均須具有2020年1月1日以來類似業績(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提供中標通知書與業績合同復印件);
3.5投標人在近三年內(2020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止)未發生騙取中標,未發生嚴重違約,未發生重大施工質量問題(提供加蓋單位公章的承諾書),需提供無行賄犯罪的書面承諾并加蓋單位公章(承諾對象包含:投標人、法定代表人、項目經理);
3.6投標人須具備良好的社會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者投標資格被暫停、取消狀態(提供加蓋單位公章的承諾書);投標人需提供在“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 /)或“信用中國”網站 查詢未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相關信息。(查詢時間須在招標公告發布之后,查詢截圖需包含查詢日期);
3.7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的投標(提供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查詢的相關信息);
3.8被業主
招標師:沈遠梅、李曉軍、徐茂盛、王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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