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為【中國鐵塔股份 西藏自治區 2025-2028年省級資產整合維修服務采購招標項目】(招標編號(項目編號):【XZXZ-2025-085】),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標的物能力的潛在投標人(以下簡稱投標人)參加投標。
1.招標范圍
1.1項目背景:本項目擬采購全區在網使用可利舊翻新的各類資產、備品備件的鑒定檢測、修理、返回交付服務,預計采購服務3年。
1.2采購內容:本項目擬采購全區在網使用可利舊翻新的各類資產、備品備件的鑒定檢測、修理、返回交付服務,預計采購服務3年,單年預算不含稅金額為247.08萬元,3年合計不含稅金額741.23萬元,增值稅稅率13%,含稅總金額837.59萬元。本項目采用“維修單次+整合鑒定單次+模塊增補單次”結算方式,按照實際維修工作量據實報賬。負責全區閑置資產維修、盤活使用等,包括西藏鐵塔在網,存在利舊、翻新、維修價值的全部資產,不限品牌。主要有開關電源(含模塊)、空調設備、一體化機柜、配電設備、動環設備、蓄電池(含鋰電)等。負責對閑置物資進行評估鑒定、拆解、整合、檢測、保養等,將閑置物資利舊盤活,最大化發揮閑置物資潛能,激活資產價值,減少資產報廢損失。
1.3.采購預算金額:含稅預算總金額837.59萬元,適用增值稅稅率為13%。
1.4.質量要求:達到國家、行業相關規范規定合格標準及本項目技術規范書的要求。
1.5.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年。
1.6.服務
1.7技術標準要求:詳見技術規范書。
1.8標包劃分:本項目不劃分標包,中標人數量為1個,中標份額為100%。
1.9★本項目設置最高投標限價,最高投標限價:綜合折扣價格:100%。投標報價超過最高投標限價的,其投標將被否決。
★2.資格條件
2.1.投標人基本資格要求:
2.1.1、依法設立:投標人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記注冊的非法人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招標人和招標代理機構。法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參與投標的,應提供所屬法人針對本項目或覆蓋本項目的經營事項的有效授權。投標人如為事業單位或其他組織,須提供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登記證或組織機構代碼證或其他有效證明文件。同一法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不同分支機構,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投標人須提供合法有效的證明材料。
2.1.2、發票要求:投標人應承諾中標后向招標人開具符合國家要求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須提供有效承諾函并加蓋單位公章或被授權的印章,未承諾或承諾內容不符的,不予認可)。
2.2、業績要求:投標人自2022年8月1日至本項目首次招標公告發布之日前承擔過類似項目業績(開關電源(含模塊)或空調設備或一體化機柜或配電設備或動環設備或蓄電池(含鋰電)的資產鑒定或修理類),提供至少1份類似業績案例的證明材料。普通(單項)合同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框架合同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提供合同關鍵頁(包含但不限于合同的首頁、標的頁、金額頁、簽字與蓋章頁),若為框架合同的,還須提供框架下的采購訂單(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每份合同或訂單下須至少提供一張對應結算發票掃描件(須同時提供發票在國家稅務總局全國增值稅發票查驗平臺的查詢截圖。發票開具日期須在合同簽訂日期之后,且在2022年8月1日至本項目首次公告發布之日前)。證明材料不齊全無法確定為同類項目業績的,不予認可。證明材料應清晰可辨,無法識別的視為未提供。(用于資格審查的業績證明材料與用于詳細評審項評分業績證明材料不可復用,資格審查與詳細評審項中上傳同樣業績的,一律按資格審查業績要求認定。存放于大附件中的業績證明材料須注明對應評審項,否則一律按資格審查業績要求認定。)
2.3、不得存在情形: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被依法暫停或取消投標資格的;
(3)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4)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2年8月1日起)被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或司法機關認定有騙取中標、嚴重違約、重大工程質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問題(以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為準)的;
(6)在最近五年(2020年8月1日起)內被判處單位行賄罪,且行賄行為與采購活動相關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7)在最近五年(2020年8月1日起)內被判處合同詐騙罪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8)被最高人民法院認定為失信被執行人的(以“信用中國”網站 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為準),已執行完畢或不再執行的除外;
(9)被中國鐵塔列為全國或西藏自治區 “禁止交易企業名單”的;
(10)被列入中國鐵塔全國或西藏自治區同類產品/全品類供應商黑名單且執行期未滿的;
(11)在中國鐵塔年度分級評價中本項目同產品類被評為【全國級/西藏自治區】“D級”的,已執行完畢或不再執行的除外;
(12)不同投標人在中國鐵塔 遞交的投標文件的文件制作機器碼或文件創建標識碼一致的;
(1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提供不存在以上條款情形的承諾書,承諾書須加蓋單位公章或被授權的印章。其中第(6、7、8)條以開標現場實際查詢結果為準。
2.4、關聯關系:
(1)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采購公正性的法人或非法人組織或自然人,不得參與投標。
(2)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標包或未劃分標段/標包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投標人的股東全部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標包或未劃分標段/標包的同一招標項目的投標。
(4)投標人的高級管理人員(包括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公司董事長、公司副董事長、公司總經理、公司副總經理、公司總會計師/公司財務總監)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職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標包或未劃分標段/標包的同一招標項目的投標。
(投標人須如實填寫投標人控股及管理關系情況申報表,同時不得存在上述情形,違反上述規定的,相應投標均無效)。
2.5、聯合體: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須提供有效承諾函并加蓋單位公章或被授權的印章,未承諾或承諾內容不符的,不予認可)。
2.6、轉包分包:本項目不允許轉包,不允許違法分包(須提供有效承諾函并加蓋單位公章或被授權的印章,未承諾或承諾內容不符的,不予認可)。
3.資格審查方法
本項目將進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標準和內容見招標文件第三章“評標辦法”,凡未通過資格后審的投標人,其投標將被否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