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電網智慧能源技術 2025年第一批戶外景觀智能圍欄原材料框架公開招標招標公告
(采購編號:CG0900022002116523)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深圳電網智慧能源技術 2025年第一批戶外景觀智能圍欄原材料框架公開招標, 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本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項目概述:深圳電網智慧能源技術 2025年第一批戶外景觀智能圍欄原材料框架公開招標。采購用于生產戶外景觀智能圍欄的原材料(SMC材料、鋁合金材料、玻璃鋼材料、智能傳感器類),規范標準詳見技術條件書。
本次招標包含1個標的,2個標包,預計采購金額約1091.0578萬元。
2.2招標范圍:深圳電網智慧能源技術 2025年第一批戶外景觀智能圍欄原材料框架公開招標,向社會采購戶外景觀智能圍欄生產所需的核心原材料,具體涵蓋四類:SMC復合材料、鋁合金材料、玻璃鋼(FRP)材料、智能傳感器類模組,涉及原材料的制造、工廠試驗、交付至指定地點以及后續圍欄模塊生產的技術指導工作。
本次招標包含1個標的,2個標包,預計采購金額約 1091.0578萬元。
供貨期為自框架協議簽訂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2.3招標項目所在地區:深圳。
2.4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
2.5招標分類:框架招標
框架協議生效時間(協議簽訂時間或上一個框 架協議失效時間,以晚到者為準)至 2026 年12月31日。在招標公告、招標文件及合同條款中,明確各標包框架采購協議承諾的采購金額及允許上下限浮動比例(-20%,+50%)和框架采購協議執行規則等內容。協議期未滿,實際采購量達到承諾采購量上限時,應提前終止框架協議。協議期屆滿,中標人實際采購量在承諾采購量上下限之間的,按期終止框架協議;實際采購量未達到承諾采購量下限的,應延長協議有效期限,延長期限原則上不超過一年(在延長期內,該框架協議的實際采購量達到下限時立即終止框架協議,延長期滿仍未達到下限,自動終止框架協議)。對于因國家、行業或企業有關標準發生調整,原有規格型號已不能滿足安全、生產要求且供應商無法供應對應品類新式型號的,經協商可提前終止協議。當框架協議有效期(含延長期)內發生中標供應商被取消中標資格,除有特殊采購需求情形外,自被取消中標資格之日起框架合同自動終止,其未履行合同部分的供應量優先采用其他供應商足額部分進行彌補,仍然有缺額的,則剩余份額按照其他供應商中標相對比例重新分配。
2.6標的清單及分包情況:
序號 | 標的 | 概算金額(萬元) | 標包號 | 標包名稱 | 中標比例(%) | 標包金額(萬元) | 最高 限價 | 招標文件收取費用(元) | 投標保證金(元) |
1 | 深圳電網智慧能源技術 2025年第一批戶外景觀智能圍欄原材料框架公開招標 | 1091.0578 | 1 | 深圳電網智慧能源技術 2025年第一批戶外景觀智能圍欄原材料框架(60%) | 60 | 654.63468 | 包干率100% | 不收取 | 不收取 |
2 | 深圳電網智慧能源技術 2025年第一批戶外景觀智能圍欄原材料框架(40%) | 40 | 436.42312 | 包干率100% | 不收取 | 不收取 |
備注:(1)除不受限制的特殊包外,一個投標人在一個品類/標的中最多只能中不超過最大中標包數的標包。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通用資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