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為?中國鐵塔股份 江蘇省 2025年淮安市 4MW光伏集成設備采購項目,項目編號:ZJZT-2025-15035,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標的物能力的潛在投標人(以下簡稱投標人)參加投標。
1.項目概況與招標內容
1.1項目概況:預估本次采購金額不含稅總價387.35萬元,稅率13%,含稅總價437.75萬元。
1.2招標內容:光伏組件(太陽能電池)5712塊,逆變器24臺,鍍鋅鋁鎂板150噸、項目所需配套等輔材。
1.3服務
1.6交貨期:合同簽訂并經見證后30日內完成設備供貨。
1.7標包劃分:本項目不劃分標包,中標人數量為1個,份額100%。
1.8質量要求:合格,符合國家、行業及招標人要求。
1.9技術標準要求:合格,詳見技術規范書.
1.10最高限價:本項目按不含稅總價報價,不含稅最高限價為3873500元,投標人投標報價高于最高投標限價的,將否決其投標。
2.投標人資格要求
2.1投標人基本資格要求
2.1.1依法設立:本項目要求投標人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記注冊的非法人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招標人和招標代理機構。法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參與投標的,應提供所屬法人針對本項目或覆蓋本項目的經營事項的有效授權。同一法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不同分支機構,不得參加同一標包投標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2.1.2財務要求:本項目要求投標人具備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能力,并承諾中標后向招標人開具符合招標人要求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2.1.3業績要求:投標人2022年8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具備同類(光伏組件集成設備)項目業績,且累計業績含稅金額不少于【200】萬元(含)人民幣。
注:①單項合同以合同簽訂時間、合同金額為準,框架合同以訂單或其他結算文件的時間和金額為準;②若為單項合同,須提供合同關鍵頁掃描件或電子件(關鍵頁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頁、合同金額頁、合同標的頁,合同簽章頁);③若是框架合同,則須提供框架合同關鍵頁(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頁、合同金額頁(如有)、合同標的頁、合同簽章頁)以及能顯示對應關系的訂單或其他結算文件,同一份框架合同僅認可訂單或其他結算文件其中一類證明文件,若同時提供多種證明文件的以時間早者為準。④項目業績數以單項合同/框架協議數計算,即同一框架協議下具備多個采購訂單,認定為一個項目業績。⑤簽訂時間缺漏的,若證明材料可有效判斷業績時間滿足要求則予以認可。上述材料未提供或不完整將不予認可。
2.1.4?控股管理關系:
(1)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同一標包投標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2)投標人的股東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同一標包投標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投標人的高級管理人員(包括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公司董事長、公司副董事長、公司總經理、公司副總經理、公司總會計師/公司財務總監)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職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同一標包投標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2.1.5投標產品資格要求
(1)投標產品應是來自中華人民共和國【或是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正常貿易與往來的國家或地區】的產品。
(2)投標產品應是成熟穩定的產品。
(3)投標產品(光伏組件)應通過由國家認可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具備CMA資質)的檢測,并具備合格的檢測報告,檢測報告的出具日期應為2022年8月1日之后。
2.2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被依法暫停或取消投標資格的;
(3)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4)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內(自2022年8月1日起)被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或司法機關認定有騙取中標、嚴重違約、重大工程質量或者安全問題(以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為準)的;
(6)在最近五年內(自2020年8月1日起)被判處單位行賄罪,且行賄行為與采購活動相關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7)在最近五年內(自2020年8月1日起)被判處合同詐騙罪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 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已執行完畢或不再執行的除外);
(9)被中國鐵塔股份 總部/江蘇省 /淮安市 列入全國/江蘇省/淮安市“禁止交易企業名單”的;
(10)被中國鐵塔股份 總部/江蘇省 /淮安市 列入投標同類產品“中國鐵塔全國級或江蘇省級或淮安市供應商黑名單”的,且本項目在禁止參與范圍內的。
2.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2.4.本項目接受代理商投標。代理商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1)本項目一個制造商對同一品牌同一型號的貨物,僅能委托一個代理商參加投標;
(2)制造商與代理商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投標;
(3)投標人若為代理商須提供主要產品(光伏組件)的制造商授權函。
2.5本項目不允許分包和轉包。
2.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要求。
3.資格審查方法
本項目將進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標準和內容見招標文件第三章“評標辦法”,凡未通過資格后審的投標人,其投標將被否決。